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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值易耗品、服务类采购及报账的有关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2

关于低值易耗品、服务类采购及报账的有关通知


关于低值易耗品、服务类采购及报账的有关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简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经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决定.现对学校低值品、易耗品及服务类采购审批作如下调整:

一、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正在安装调试中,尚未投入使用;还无法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低值品、易耗品申报审批.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前,请按《西南林业大学低值品、易耗品采购管理办法》颁布前,已实行的低值品、易耗品采购报账制度进行采购和报账处理.待“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再按新规定执行.

二、由于教职工出版发表论文及发行专著具有特殊性,不具备集中采购的条件.因此针对出版发表论文及发行专著服务采购程序仍按科技处、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商拟定的《关于学校出版论文论著及教材支付相关费用的决议》执行.

三、对属《西南林业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范围内的服务采购审批作如下简化:预算资金<3万元的项目,采购部门不必再填报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批.由项目使用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询价采购.各使用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不得将单个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

四、报账程序按《西南林业大学财务审批制度》执行.

五、上级相关采购规定如有修订,另行通知.

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