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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日期:2018-10-15

后勤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2018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后勤服务质量监督体系,使集团运行的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规范后勤行为,控制学校经费支出,建立起学校安全运行保障机制,实现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根据《西南林业大学2018年后勤服务保障协议》、《西南林业大学后勤服务补充协议》文

件精神,结合后勤管理办公室和后勤服务集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设立巡查组,负责对集团所属中心及员工服务工作质量、制度落实、合同履行等的监督,以及信息收集和反馈.具有监督权、检查权、建议处理权等.

第三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监督办法以为师生员工服务为宗旨,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为目标,对服务过程和内容进行监督,体现以服务对象为关注点的理念,在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及师生的共同监督下实施.

第四条 监督工作坚持科学监督、民主监督、依规监督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办事原则.

第二章 监督目的和内容

第五条 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目的是转变服务作风,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服务质量,提高后勤服务效率及满意度,确保后勤服务正常化,后勤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

第六条 后勤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内容:

(一)后勤服务集团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及集团规划、计划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集团领导班子对后勤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

(二)后勤服务集团各个中心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岗位职责的合理设置,尤其是服务工作落实执行情况.

(三)后勤服务集团各个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后勤集团“托管”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第三章 监督对象和职责

第七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是代表学校行使对后勤服务集团服务质量监管的职能部门,监督对象为集团所属的环境维护中心、设施维护中心、物业服务中心、餐饮服务中心等4个部门及工作人员.

第八条 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学习生活提供的包括保洁绿化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服务、安全保障服务、餐饮服务等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以及满意度进行全面监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目标管理.强化后勤服务集团的服务功能和保障功能,为师生员工教学、科研和生活提供更好地服务,实现学校满意、师生满意、后勤员工满意;规范服务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体系,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二)责任管理.代表学校按照办公室职责对后勤服务集团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依学校授权管理“人财物”;代表学校与后勤服务集团签定各种服务承包合同(明确服务任务、质量、标准、时间、费用等);指导后勤服务集团制定各种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规范、价格体系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三)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按合同签订的各项经费的拨付与考核;负责审核学校后勤相关的土建、水电、修缮等新项目的立项申请及审批;对托管给后勤服务集团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四)服务质量管理.对各类契约合同及预决算进行审核及监管;对后勤服务管理中的收费范围、标准、价格进行审核;对后勤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管.

第四章 监督措施

按照后勤管理体制和甲乙方保障协议契约化管理的运行模式,结合学校两校区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需求的实际,后管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工作过程跟踪检查等多种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两校区的管理服务工作,按照质量评价标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第九条 日常巡查: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后勤服务集团对校园环境、校园卫生、校园绿化养护、水电和电梯运行安全、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全方位巡查;对校园内师生员工学习生活比较密切的场所的服务行为规范、工作达标情况和后勤服务集团各中心规章制度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条 年度检查:每年年底,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后勤服务集团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对集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后管办根据日常巡查、集团自查和年度检查的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提出评定意见,向学校报告.

第十一条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如下处理:

(一)一般性问题.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中心负责人,纠正或整改.

(二)存在较大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中心负责人,限期整改.

(三)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立即解决.

第十二条 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在后勤管理办公室人员履行职责时应予以积极配合,认真研究后管办的意见、建议和通知要求,尽快办理,办理结果反馈时限原则上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