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业大学通信基站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20〕127号)规定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农业大学等3所高校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3〕136号)精神,西南林业大学(以下简称出租方)就通信基站场地公开招租项目面向社会以不低于评估年租金的“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资产相关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出租面积(㎡)
| 出租起始时间
| 出租终止时间
| 评估年租金(元)
| 经营范围
|
1
| 经管楼楼顶
| 19.2
| 2024.2.1
| 2026.12.31
| 19950
| 通信基站
|
二、经营管理要求及租赁期限
(一)经营管理要求
1.承租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2.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等秩序。
3.承租方使用租赁资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4.承租方在租用场地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各项经营证照,亮证经营,按所租资产用途合法经营。如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
5.指定经营范围的资产,承租方需按指定经营范围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场所及校园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活动。
7.承租方在进行资产装修时,须提交书面装修申请报出租方审批,申请包含装修标准、风格、货架款式、效果图、门头广告(须符合出租方统一要求)等内容,审批通过的缴纳5000元装修押金后方可进行装修。
8.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须向出租方缴纳装修保证金(不装修的不需缴纳),装修保证金于资产装修完成,经出租方核验通过后2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按规定向出租方移交资产。
9.租赁期内资产及相关水电、消防设施设备等(将根据资产具体情况进行交接)交由承租方使用,租期届满后,由承租方全部交回,并确保所移交设施设备完好、能满足正常使用。承租方应按承租资产用途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人为损坏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的,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由承租方施工、乱搭、乱拆、超负荷使用等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改修、重装等活动的,事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且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配置的设施设备在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承租方应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11.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退租的,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出租方,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全额赔偿。
12.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国家政策变化等导致的风险,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出租的,已缴纳的租金按租期剩余天数计算退还,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其余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补偿、赔偿相关损失。
1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资产转让、转借、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故意损坏资产,不得利用资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上述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资产,承租方按照资产租赁价(租赁期限乘以年租金标准)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因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14.承租方负责资产门前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爱护门前花草树木,负责保持资产内部完好清洁。
15.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与承租资产相接的房屋或构筑物出现漏水、漏电等紧急情况或隐患需要处理的,应无条件给予配合,费用由责任方或受益方承担。
(二)租赁起始日期: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三、租金、水电费缴纳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一年一交。不区分学期及寒暑假,第一年租金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30 日内支付,以转账方式将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租赁期资产租金按合同约定日期前缴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备注:租金必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承租方每逾期1日,按应交资产年租金金额的1%向出租方交违约金。若不缴纳,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水电费按照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价格标准,根据实际用量交付,承租方须于费用产生当月向出租方支付所有费用,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承租竞价人报名要求
(一)承租竞价人报名条件
1.承租竞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租竞价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出租方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3.特定条件要求:
承租竞价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承租竞价人无《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需在成交后及时办理,待出租方查验相关证照齐全后,承租方才能正式营业。
(二)承租竞价人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凡有意参加公开竞价的竞价人,可到西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202室)现场获取公开竞价文件。
3.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承租竞价人请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不需提供承诺书)。
4.承租竞价人在报名时须向出租方书面确认所要租赁的资产。
5.承租竞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一旦发现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且出租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现场踏勘
本次资产竞价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承租竞价人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不得影响现有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参加现场踏勘的承租竞价人请与现场踏勘进校审批联系人提前联系办理手续。
六、竞价保证金
不要求。
七、竞价要求
(一)竞价总述
1.本次竞价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进行。
(1)第一轮报价
1.1承租竞价人应准确填写“报价一览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并密封完好(见附1:第一轮报价一览表)。
1.2第一轮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公告评估年租金。
1.3符合“1.1和1.2”要求的承租竞价人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经公开征集,报同一处资产的承租竞价人在满足“1.1”和“1.2”要求的前提下,只有一名合格的承租竞价人时,直接推荐其为所报资产的竞价成交人。
(2)第二轮报价
2.1第二轮报价由竞价人在竞价现场填写“第二轮报价一览表”,承租竞价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在现场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
2.2各承租竞价人的第二轮报价须高于自己的第一轮报价,增浮以“元”为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3第二轮报价最高价者为竞价成交人,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竞价人报价相同时,若该资产有原承租方的,则原承租方享有对该资产的优先租赁权;若该资产无原承租方的,报价相同的承租竞价人须再次进行报价,现场填写“第三轮及以上报价一览表”,直到出现报价最高者为止,报价最高者为竞价成交人。
2.意向承租竞价人一经办理竞价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所竞价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
3.资产经营存在市场风险,承租竞价人需谨慎竞价。
(二)现场报价要求
1.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各承租竞价人报价进行记录,一旦报出价格,不得更改,且承租竞价人对本人报价现场签字确认。
2.竞价资产名称:经管楼楼顶。
八、现场竞价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竞价要求
1、竞价开始前,请各承租竞价人携带以下资料进场:
(1)承租竞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与现场竞价则不需提供)、报价一览表。
注:以上资料竞价仪式开始前请交至现场核验,不齐全者将被视为无竞价资格,禁止入场。
(二)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价时间:各承租竞价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9:00-9:30到达会议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进场资料,9:30后到达会场的承租竞价人视为弃权,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收,并禁止入场。2023年12月25日9:30竞价仪式正式开始;每个竞价方最多允许2人进场。
2、现场竞价地点:西南林业大学行政楼1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各承租竞价人须按照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竞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竞价人自行承担。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西南林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平台”上发布。
十、成交人的确定
西南林业大学按照竞价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1名竞价成交人。竞价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价,造成的损失由竞价成交人承担。
十一、合同的签订
竞价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依次顺延推荐报价第2高、第3高的承租竞价人为成交人,如无符合的竞价成交人则重新进行公开竞价。
十二、特别说明
1.承租竞价人须在报名时确认所要租赁的资产,一旦确认,将不允许再更改。
2.竞价资产: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各承租竞价人自行踏勘。
十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西南林业大学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370872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