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负责学校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各类评估考核工作。协同教务处、科技处组织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建设立项申报、项目论证、建设实施、跟踪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及云南省实验室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完善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
2、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制、建设方案制订并组织审批与实施;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调配、开放共享及日常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做好实验室使用效益考核。
3、负责组织学校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建档、调拨、维修维护、报损报废、外借、回收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进行实验室环境建设和保护,协同保卫部门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及危险化学品、
管制药品、放射源的购买审批与登记备案工作,对其存放、使用与处置等环节进行技术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校内实验过程危险“三废”处置的管理与监督。
5、做好全校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校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做好实验室管理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及学院做好实验员队伍的管理,组织开展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7、负责体育运动场馆及设施的管理, 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保证体育场馆及辅助设施的安全,负责维护场地以及相关器材、设施的完好和安全,保证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群体活动的正常进行,充分发挥体育运动场馆的使用效益。
8、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维修和效益考核工作,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规划、建设与管理及共享基金管理。